信息技术处功能责任为:负责集团(含所属专业公司)资讯网络规划、建设、管理和技术保障;负责集团品牌网站(集团网、国奢网、孝道网)、微信、微博经营管理维护;其他相关涉及事务。
企业为加强品牌管理及信用建设,有效利用资源,强化资源共享,提高品牌传播效果,设立信息技术处。以品牌核心价值为中心整合企业的一切价值活动,不断地推进品牌资产的增值。
信息技术处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平面设计及制作
2、负责企业品牌推广,为品牌形象塑造与传播建立良好的社会环境;
3、协助领导处理企业负面新闻,从而维护品牌形象;
4、进行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策划、内容编辑及组织,并及时维护及更新传播内容;
信息时代,“形象经济”在企业的市场经营中越来越占有了重要的地位。企业所塑造的品牌形象、品牌知名度让合作方知晓和接受成为企业经营者最常用的重要营销传播手段。
信息技术处 曾慧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