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取消资金汇出入币种限制,扩大境内机构境外证券投资资金来源;二是取消结汇、购汇审核,简化额度申请材料;三是统一额度管理要求,对各类合格机构境外证券投资统一实行余额管理,即境外证券投资净汇出额不超过经批准的投资额度;四是强化统计监测,充分运用电子化信息手段,加强对证券投资项下跨境资金流出入的统计和事后监控,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信息来源:年丰金融 建辉,8月28日)